■安全不等人赶紧学起来答题有惊喜∞链接《全国首届9月开赛:年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APP操作指南》......
中共阆中市纪委阆中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中共阆中市委宣传部
阆中市精神文明办公室阆中市公安局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和抄告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经研究决定实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和抄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创文办、市创卫办联合组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和抄告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负责总体工作的组织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曝光抄告办法
(一)曝光抄告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并采集、录入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曝光抄告内容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除按规定接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外,必须抄告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或找人冒名顶替的;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涉嫌危险驾驶的,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等;
2、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未礼让行人、闯红灯、乱停乱放、超员、逆行等;
3、阻碍或妨害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
4、其他需曝光抄告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曝光抄告方法
1、曝光。实行“一周一曝光”制度。对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抄告的相关交通违法信息,由创文办、创卫办每周在市级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2、抄告。实行“一月一抄告”制度。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统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情况,抄告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创文办和创卫办。抄告时附违法行为记录清单。
(四)问责查处
1、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曝光三次及以上的公务车驾驶员或机关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进行教育和处理;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市纪委(监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
2、对车辆管理不力、年度交通违法率较高或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单位,规划创建文明单位的,取消文明单位申报、推荐资格;已经是文明单位的,在复评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直至撤销荣誉称号。
三、职责分工
1、市纪委监委:负责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的督查;对党员、监察对象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监督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日常教育管理的范围;建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抄告台账,作为年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
3、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曝光抄告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抄告情况列入文明创建年度目标考核。
4、市公安局:负责审核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数据管理系统;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实准确比对统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信息,对符合抄告条件的对象于每月5日前及时向相关部门抄告。同时要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全程使用好执法记录仪。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带头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实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是维护干部职工良好形象、提升社会道德水准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教育,有效预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倡导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3、领导带头,示范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为交通违法行为人开脱说情的行为,并积极教育引导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为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秩序做出表率。
4、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严肃、及时查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对群众举报、控告的公职人员及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受理单位要及时告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查处理,对徇私舞弊,该抄告不抄告、该查处不查处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若有类似需要曝光、抄告的行为参照本方案执行。
中共阆中市纪委阆中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中共阆中市委宣传部
阆中市精神文明办公室阆中市公安局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阆中古城、阆中市应急管理局等
知道您在,请点“在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