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阆中法院现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体曝光。
注意!
阆中法院年第四期执行公告发布
又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上榜”
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阆法曝光台
提醒:请上列被执行人5日内主动到我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阆中法院分分钟综合
编辑:邓显强
编审:吴婕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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