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阆中公安
5月3日,在我市思依镇发生一起严重妨害公务案件。经调查核实,三名嫌疑人对执法民警进行辱骂、威胁、殴打,造成民警受伤,社会影响恶劣。
年5月3日16时许,农村道路联合执法中队在阆中市枣碧乡大梁山国道上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川RA*微型货车严重超宽,执法民警要求其司机下车接受调查,坐在副驾驶的嫌疑人宋某德(男,48岁,思依人)对民警检查强烈不满,当众对执法民警进行言语辱骂,民警责令其不得辱骂,并要求其配合民警执法,但该宋仍拒绝配合。
民警依法带离宋传德时,对民警进行殴打抓扯,并咬伤民警左手臂,民警身体多处被抓伤。其妻伏某蓉(女,45岁,思依人)也上前对民警执法进行阻止,对民警进行抓扯、扇耳光、吐口水,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违法人员杨某超(男,50岁,枣碧乡人)抓扯民警的衣服及手臂,阻碍民警执法。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控制,并依法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殴打民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德、伏某蓉已被刑事拘留,违法嫌疑人杨某超被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阆中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警察执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对公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请广大群众切勿轻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对散布传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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