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指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年月日起,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30号),并要求各省5月底前将调待方案报两部审核,待两部审核后,各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平均上涨5.5%5月底前上报调待方案据悉,本月中旬,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年月日起,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要求各省5月底前将调待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待审核后,各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落地四川正抓紧拟定调待方案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目前,四川正认真按照国家要求,抓紧拟定调待方案,待两部批复后,将立即组织实施调待工作,确保将调整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使全省广大退休人员充分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同时,四川省今年调待工作有关进展情况,将公布在人社厅 事实上,四川省在年2月3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年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年增加3元。
机关事业单位年0月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年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
倾斜调整为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20元。对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仍按往年倾斜办法和标准执行。
编辑
蓝鼻子
来源
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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