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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南充
——记阆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谢加路10月1日上午,迎着黎明的曙光,医院神经内科某病房,一位患者情不自禁地哼唱起《歌唱祖国》的旋律。 这位患者叫谢加路,阆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民警。今年9月以来,为侦办阆中某楼盘承建商侯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他和战友往返多公里,奔赴陕西省将嫌疑人抓获归案;随后,他和同事加班加点,连续多日奔忙在走访、取证、询问的路上。最终,病倒在办案路上……加班办案倒在工作岗位上 连日来,经过医生全力救治,病床上的谢加路虽已恢复意识,这个36岁的小伙子心里惦记的,仍然是手头的案子。 年1月底,阆中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报案称,市区某楼盘承建商侯某拖欠多名民工工资。随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此案移交阆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侦查。案件的具体侦办任务,就落到谢加路的肩上。 经过侦查,谢加路发现,1月23日,侯某在收到楼盘拨付的工程款后,仅向农民工支付20余万元工资,随后携带50余名农民工近百万元工资潜逃外地。阆中市公安局将侯某列为上网在逃人员。此后,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阆中市公安局的协调下,谢加路在对侯某展开追逃的同时,联合阆中市住建局、劳动保障等部门,敦促楼盘开发商先期垫付农民工工资89万余元,解决了农民工兄弟们的燃眉之急。 时间转眼到了9月5日,谢加路在阆中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坤的带领下,与另外2名同事一道,奔赴余公里之外的西安实施抓捕。然而,当侯某被缉拿归案后,却拒不供诉相关案情,也拒不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此后20多天里,谢加路加班加点,走访阆中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阆中市住建局以及楼盘项目部工作人员,对涉及的所有农民工进行逐一询问。 28日中午12时许,当他和同事做完两名农民工的询问笔录外出就餐时,突然出现小腹剧烈疼痛、神志不清、短暂休克等症状。很快谢医院确诊为颅内高压、颅内感染,随后,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踏实敬业特别能战斗 “其实一周前,谢哥就感到身体不适,经常说头疼。”谈及谢加路,与其一同侦办此案的同事、南充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下基层”民警李虹轩十分钦佩。 据李虹轩介绍,谢加路每次头痛的时候,都以为是感冒,只是在诊所简单拿药服用后,就继续投入到案件侦办中,因为谢加路总说,案子不能拖…… 敬业、踏实、勤恳、上进,是谢加路给同事们留下的深刻印象。年1月入警后,谢加路被分配在千佛派出所工作。他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努力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用默默付出践行着从警誓言,赢得大家一致赞誉。因工作成绩突出,年5月,谢加路被调整到治安大队工作。 从派出所民警到治安大队案侦民警,谢加路始终保持了吃苦耐劳、善学善做的优良作风。“他貌不惊人,语不豪迈,但每当大队有案子侦办,他总是主动认领,而且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谈起谢加路,阆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领导赞许有加。 从警以来,谢加路先后被阆中市公安局嘉奖一次,多次获评“公安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网友点赞人民好警察 谢加路的事迹,经南充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发布后,网友纷纷点赞“人民好警察”。也有网友表示“大写的心疼,蜀黍辛苦了,千万保重身体。”更多人则送上了祝福,希望他“早日康复,因为人民需要你们……” 目前,经医生全力救治,谢加路的病情已得到缓解。与此同时,领导、同事的关心慰问也让他深受感动。 “谢加路心心念念的案子,我们将加大侦办力度,争取早日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争取早日让这农民工兄弟拿到剩余的工资。”采访结束时,谢加路的战友们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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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工资老赖获刑包工头朱某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18万元,被投诉到劳动管理部门后,他仍不履行支付义务,东躲西藏,妄想侵吞民工们的血汗钱,没想到最终因逃匿构成犯罪,近日被顺庆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 几年前,四川男子朱某承建了位于长沙的某建筑工程项目,他从南充等地聘请了一批民工从事钢筋混凝土、木工等工作。但是工程完工后,朱某却拖欠了其中14名民工的工资18万元。起先,他欺骗他们说还没有领到工程款,后来见隐瞒不下去,又说钱被他用了,将尽快找到钱还给工人们。但过了一段时间,民工们不但见不到他的人影,拨打他的手机时,他竟不接他们的电话。工人们意识到朱某为了侵吞他们的血汗钱,躲了起来,便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劳动管理部门多次与朱某联系,责令他改正,但朱某阳奉阴违,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劳动管理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顺庆区公安分局受理后将朱某拘捕,后由检察机关诉至顺庆区人民法院,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朱某的家人见事态严重,遂赶紧出钱支付了朱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取得了农民工的谅解。 法院认为,朱某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经劳动管理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鉴于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全部清偿了拖欠的民工工资,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
以法治宣传为依托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今年以来,顺庆区检察院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整合社会力量,继续深入贯彻“一号检察建议”,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将防范性侵害教育普及辖区各年龄段未成年人及家长。
一是依托年顺庆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选派30名检察干警担任辖区59所中、小学及职业高中的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实现了辖区校园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
二是发挥社会化力量,组建未成年人防性侵项目的志愿者讲师团队。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