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时间过去,我也没想到会员卡费还能追回来。感谢阆中市市场监管局东城监管所工作人员的细致工作!”
4月12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监管所收到消费者翁女士赠送的锦旗,感谢该所日前成功调解一起会员卡消费纠纷,为她挽回了经济损失。
调解当日,消费者翁女士向该局东城监管所工作人员投诉称,自己于年4月在阆中市东方广场圣域瑜伽馆交纳了元,办理了一张练瑜伽的会员卡,办理后因工作较忙,至今未开卡使用。现该瑜伽馆搬迁至双拥路天汉兰亭,并更名为非鱼瑜伽生活馆。由于该馆搬迁未提前告知投诉人,现搬迁后的瑜伽馆距离自家太远,不便前往练习瑜伽,希望商家退款。
工作人员随后向该瑜伽馆负责人了解了具体情况。该瑜伽馆负责人表示在搬迁时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