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阆中市人民法院现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在未履行完毕法律义务前,阆中法院将运用执行威慑和信用惩戒机制,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信贷、置产、出行、消费等活动。若有违反失信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阆中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违反本公告的行为,请立即向阆中法院举报。举报-来源: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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