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共遴选工作人员9名,全部统筹安排到阆中市纪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可以直接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参公人员)遴选。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年5月31日)。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评定为“不定等”除外)。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1.报名时间:年6月3日至年6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如实完整填写《阆中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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