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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交通防疫检测点管理的通告
按照南充市防疫应急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分类有序恢复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南市疫指〔〕18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阆中市交通防疫检测点管理,经防疫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高速路口、火车站、与剑阁交界的厚子铺、与苍溪交界的洞子口、与巴中交界的原三庙场5个交通防疫检测口予以保留;七里客运中心、89队客运站2个交通防疫检测点予以恢复;界牌垭、河溪三桥头、金银观、姜家拐4个交通防疫检测点于2月19日12:00前撤销。除南充市际边界处设置的交通检测点(劝返点),老观镇马鞍山社区、柏山村等重点疫区设置的交通卡口暂缓撤离外,各乡镇(街道)在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场镇出入口等地设置的交通检测点(劝返点)于2月19日12:00前撤销。
2.在已开通3路公交线路基础上,将于2月20日新开通运营2路、4路、5路、8路4条公交线路;在已运营50辆出租车的基础上,将于2月25日前继续投放50辆出租车参与运营。
3.对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的,各交通防疫检测点要依规放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劝返或禁止通行。
4.对持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四川籍人员,证明有效期内在阆中市范围内正常通行,各防疫检测点(劝返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返或隔离。
5.对湖北地区的来阆人员,由各防疫检测点进行劝返或集中单人单间隔离不少于14天,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6.对湖北地区以外的来阆人员,由各防疫检测点录入身份信息、查明来源去向、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按要求放行,上述人员须及时到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在阆中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或用工企业负责日常检测监管;在阆中居住生活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日常检测监管。
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2月18日
阆中客运将今日开始恢复正常营业
尊敬的各位旅客:
根据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分类有序恢复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司下辖各汽车客运站将于年2月20日开始恢复正常营业,部分参营班线及客运车辆将复班运行,具体详情请拨打各车站的联系电话或到站进行咨询,也可通过“四川汽车票务网”或“团子出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