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凝聚力量,促进长效常态推动全省扫黑除恶斗争,省委政法委、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开展了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各市(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推荐,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委政法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初审,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的意见,省扫黑办集中复审,产生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个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年3月25日。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兼传真)
电子邮箱:scshce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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