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部门调图安排,年10月14日起开行重庆北至阆中的D次动车、阆中至南充北的D次动车;自年10月15日起开行阆中至成都东的D次动车;年10月16日起开行成都东至南充北的D次动车;自年10月17日起开行南充北至重庆北的D次动车。
南充火车北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图,不仅增开了阆中、南充至成都、重庆,以及成都、重庆到南充和阆中的列车,还增开了阆中至南充的动车组列车,这将大大方便南充老百姓出行,也将更加方便重庆、成都等地的旅客到南充,从而带动物流、人流向南充聚集,带动南充旅游等产业发展。
此次开通的阆中至南充北的D次动车,20时50分在阆中站发车,21时27分到终点站南充北站。南充火车北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开通‘小运转’动车,将进一步拉进阆中与南充之间的距离。”开通区域内的动车组列车,不仅方便老百姓出行,也有助于县域经济发展,拉进阆中与南充之间的时空距离。
阆中市残联积极为残疾人维权获得社会好评阆中:10月15日上午,阆中市残联协调法律援助律师和阆中市水观人民法庭在玉台镇土桥庙村公开审理了一起子女因赡养残疾老人产生纠纷案。阆中市残疾人联合会、玉台镇人民政府、村支两委干部和近位村民参加了旁听。原告李某某,现年96岁,家住玉台镇土桥庙村,系抗美援朝退役老兵,属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户,育有三子一女。李某某肢体四级残疾,老伴患老年痴呆,均年事已高,两老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李某某要求四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他们互相推诿。(年2月,李某某四子女协商签订两老人供养协议。7月,轮到幺儿子照料两老时,幺儿子拒不履行供养协议,四姊妹之间产生矛盾,造成老人无人赡养。)
阆中市残疾人联合会、玉台镇人民政府获知情况后,与土桥庙村村委会多次主动帮助调解,希望通过劝导让其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但均调解无果。阆中市残疾人联合会遂给予老人法律援助,支持老人向水观人民法庭起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养老问题。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加上农村地区家庭赡养纠纷较多,为倡导爱老敬老的良好风气,遂将开庭地点选在土桥庙村。
庭审中,审判员在查清案件事实后,现场组织双方调解。审判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以亲情感化为切入点,耐心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使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共同担负起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
最终,达成了两老人随大儿子生活,四子女每人每月需要支付老人元的赡养费(医疗费除外)的协议。
非洲猪瘟防控暨生猪复养技术培训会市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非洲猪瘟防控水平,增强生猪养殖抗风险能力,确保我市生猪实现恢复性生产。10月11日,阆中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了非洲猪瘟防控暨生猪复养技术培训。全市规模养殖场业主、各中心畜牧兽医站站长和农业农村局直属动科站、疫控中心、动监所全体工作人员共人参加培训。为办好本次培训,市农业农村局精心准备,特邀请多名专家现场授课。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阳爱国就生猪复养条件进行授课;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袁东波就猪场疫病综合防控要点进行讲解;四川农业大学教授、博士导师徐志文就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作详细讲解;南充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周小林对秋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阆中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明虎介绍了公司发展情况及生猪托养合作模式要求等。
培训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省市有关发展生猪生产的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周明富要求,大家要将所学内容融入到实际生产中,规范、科学的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复养,为我市生猪产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对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方面有了更深的了解,明确了猪场复养条件及要求,增强了生猪规模养殖业主大力恢复发展生猪生产的信心。本次培训对有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恢复发展生猪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阆定路(柏垭到裕农乡)路段何时修?近日,有网友通过阆中人民政府咨询阆定路(柏垭到裕农乡)路段何时修?原文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对此做出了回复:
柏垭镇至原裕农乡路段于年休建成沥青表处路面,在当时能够满足通行需求。由于营运时间较长,路面破损严重,现已不能满足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因此拟将该路段休建成水泥砼路面。
目前正在做项目开工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在此期间,我局将督促市公路管理养护局加强对此路段日常养护,确保道路正常通行。
市交通运输局-10-15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年8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其中,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元,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元(其中: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每人每月不低于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元提高至元。
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元提高至元。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现行的35元提高至40元。
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元提高至元。
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元、元、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元、元、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元、元和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元、元和27元。
此次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四川省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每人每年高于中央规定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高于中央规定元。
这是自0年以来,四川省连续第19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以来,四川省已下拨各类优抚资金56.7亿元,用于保障全省83.4万余名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生活和医疗保障经费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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