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求亲,谓之“纳采”。旧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女大不可留,留来留去留成仇”,“男大不婚,女大不嫁,恐怕弄出大笑话”等民谚。但何为“大”,说法不一。
明清两代,阆中民间一般说亲标准是男16岁、女14岁,普遍早婚。
阆中民间流行的开始说亲的年龄并不一致,大体说来,农村、僻远山区要小一些,在城里要稍大一些。
在阆中农村。女儿到7~12岁,父母就开始考虑其择配之事。有的3~5岁就开始说亲。如女子到十五六岁还未订亲,旁人就会有议论,特别是女孩子,议论更多。对此,许多父母都抱着宁早不迟的态度,早早的托人说媒,甚至"指腹为婚"。
在阆中农村,男家托媒人说媒时,往往要一只鸡或鸭或鹅请媒人转交女家,作为纳采礼。纳采礼一般用活物,忌讳用死的。近年也有不用家禽的,但一般也不会让媒人空手去女家,至少会让媒人转交一些糖果水酒等。
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媒,同时看人,若无明显的问题,便开始“提媒”。民间习俗,通常是由男方首先向女方“提媒”。若是女方先提媒,便被视为笑话。较富贵的人家中还讲究“三媒六证”、“三媒”即男方请的媒人、女方请的媒人、对双方担保的媒人;“六证”即庚帖证、聘物证、男方媒证、女方媒证、双方媒证、双方亲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