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是时代的产物,房屋年代久远,居住人员比较混杂,且部分公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日前,为了科学保护开发阆中古城,创建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阆中核心区的公房将被清理腾退!
根据《四川阆中古城保护条例》,《阆中市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阆中古城核心区公房清理腾退工作方案》,近日,阆中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了一条《古城核心区公房清理腾退公告》。
据了解,阆中将在年9月30日前
全面清理腾退古城核心区
套公房
你家参与清理腾退吗?一起来看看详情
清退程序
1、签订腾退协议
年7月31日前,古城核心区套公房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公房使用证等证件原件;
到阆中市房地产管理局1楼住房保障办公室(-)签订《公房腾退协议》,并填写《阆中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领取选房号牌
按照《公房腾退协议》签订时间先后顺序,承租腾退户领取“阆中古城核心区公房腾退异地安置选房顺序签”。
经联审不具有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其号牌作废,不参加异地安置。
3、承租资格联审
年8月31号前,完成火药局街、绸厂平房公房承租户资格并联审查,并联审查结果于当日进行公示。
逾期不签订《公房腾退协议》并填写提交《阆中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不再异地安置。
4、安置房源选定
所有公房承租人均需在年9月30前腾空房屋,移交给市国资中心管理局;
逾期不撤离的将实施强制清理腾退,五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安置房源
本批次安置房源位于
七里新区长安八期、九期、南池小区公租房
小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
房屋预测面积为50-60平方米
其他事宜
公房承租户应积极配合清理腾退工作人员开展清退工作,因公房承租户不配合而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和安置的,一切后果由公房承租户自负。
古城核心区公房清理腾退全程接受公房承租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公房承租人不符合条件而享受保障资格,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欢迎举报。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将依规取缔其保障资格或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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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阆中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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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你我的合法权益,请大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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