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已经是大家
耳熟能详的一句的警示语
但有些人喜欢铤而走险
无视法律
近日,思依派出所破获一起摩托车危险驾驶案。严某某在家中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窜至思依镇,先后在餐馆和KTV继续饮酒。随后,严某某继续驾驶摩托车行至思依镇石马梁村处,将摩托车停在路边并在摩托车上睡觉。民警巡逻时,发现严某某浑身酒气,遂将其口头传唤至思依派出所并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严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mL。目前,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阆中公安提醒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都会降低,驾驶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行驶的车辆,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事故一触即发。一次酒驾终生后悔,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酒驾、醉驾,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ml就属于酒驾,达到80mg/ml就属于醉驾。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0至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0至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阆中公安
长按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