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网友留言请问金碧天下小区的车位能售卖吗?心连心公司是否拥有我们金碧天下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最近有网友
杨女士留言金碧天下小区的车位能售卖吗?心连心公司是否拥有我们金碧天下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阆中网友金碧天下小区的车位能售卖吗网友杨女士发贴:请问金碧天下小区的车位能售卖吗?住建局领导,你们好!目前心连心投资担保公司在金碧天下小区售卖车位,但是无法办理产权,他们销售人员号称在住建局有备案,可以网签,所以我想向贵局咨询以下4个问题:1,心连心的销售人员所言是否属实;2,既然没有产权,如何备案?如何网签?3,金碧天下车位无法办理产权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是人防工程还是当初批地的时候使用性质不属于车库修建或者其他?4,心连心公司是否拥有我们金碧天下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请告知,谢谢!
针对网友杨女士咨咨询的问题,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来了:关于小区车库是否能售卖、为何办不了产权的回复杨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心连心投资担保公司是否拥有金碧天下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心连心投资担保公司销售的车位是否可以网签,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金碧天下项目由四川汇薪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投资人何某某,总建筑面积12.9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为平方米,并于年7月办理了预售许可。
为执行阆中市人民法院于年10月14日作出的()阆民初字第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民事调解书中四川心连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四川汇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乙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乙方同意用位于阆中市七里开发区巴都大道“金碧天下”小区1号楼第一层1-1号、1-2号、1-4号门面房屋,二号楼第一单元第一层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门面房屋,二号楼第三单元第一层1-1号门面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会所约平方米;负一层车库约平方米抵偿给甲方。
(二)乙方抵偿给甲方的门面房、会所、车库按双方协商的综合价计算出总价款,该总价款用于扣减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三)乙方抵偿给甲方的门面房、会所、车库归属甲方,由甲方自己处分,但对外销售时仍以乙方名义进行,销售的资金归甲方直接收取。对外销售的门面房、会所、车库乙方必须协助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还要协助配合甲方为购买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车库必须在年7月30日前向甲方交付,门面房必须在年6月30前交付给甲方,会所必须在年7月30前交付甲方。
金碧天下项目的地下车位和会所系甲乙双方通过借款抵偿的方式于年4月12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002767、002790、002769,其物权属于四川心连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局已约谈心连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执行: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根据阆中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问题楼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针对多年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设进度缓慢且长期不能完工、反复停工等各项问题,“一案一策、分类化解”。该项目已纳入其中,目前,该项目正在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实测,待相关手续齐备之后,可以进行网签及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回复。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4月23日
▍编辑:宜歌
▍来源:综合自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