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了解,为切实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阆中河口社区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工作
2月5日,南充市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正式发布11号公告要求南充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1号)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I级响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并接受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面对复杂的疫情,我们需要的不是恐慌,而是坚决行动起来,调动全阆中市民的责任感,在疫情面前真正做到众志成城!我们相信只要阆中全体市民动员起来
做好自我防范,疫情肯定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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