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徐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请示,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院基本标准、医院评审标准(年版)及其实施细则、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年版)、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江苏省补医院转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查。经审查,医院医院分等标准,拟确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5月19日至年5月25日。公示期间,有关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刘士胤陆敏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liusy_wjw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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