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教科办[]4号
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阆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教育补助到户政策清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精准脱贫政策,助推打好阆中市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工作,现将《阆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教育补助到户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予以落实。
附件:阆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教育补助到户政策清单
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年1月10日
附件:
阆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教育补助到户
政策清单
项目名称
政策标准
享受政策需要具备的条件
兑现政策的方式或路径
政策出台部门
备注
幼儿保教费补助
幼儿保教费减免面为20%,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同类型公办幼儿园资费标准等额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全免)
就读学校直接减免或补发
财政厅
贫困户住校生生活费补助
小学元/期,初中元/期。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由资助中心集中打卡发放
教育厅
中职学生补助
助学金:元/期;减免学费:元/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再给予生活补助:元/期。
建档立卡贫困户
助学金、免学费由贫困学生持县、乡镇、村三级开具的贫困证明,在就读中职院校直接申请。助学金由资助中心打卡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学校直接免收,生活补助在省资助网申请。
财政厅
普高生补助
助学金:元/期;减免学费:省级示范高中元/期,市级示范高中元/期,县级示范高中元/期。
家庭经济困难在籍高中学生
贫困学生持县、乡镇、村三级开具的贫困证明,在就读学校直接申请助学金和免学费。助学金由资助中心打卡发放,学费减免由就读学校直接减免或打卡发放。
教育厅
项目名称
政策标准
享受政策需要具备的条件
兑现政策的方式或路径
政策出台部门
备注
大学生补助
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最高元/年,研究生最高元/年,读书期间免利息;从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本科、高职、专科),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元/年,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学生持县、乡镇、村三级开具的贫困证明,在阆中市资助中心校申请助学贷款,学费和生活补助在省资助网申请。
财政厅
特殊教育三残儿童
在校期间免课本费、免学费、免作业本费、免住宿费、免生活费,实现全免费入学;按住地到学校远近发放交通费补助人均元。学校还每年免费向学生发放服装2套(春、秋各1套);免费提供全套床上用品。
阆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
由阆中市特教校直接打卡或发放。
财政厅教育厅阆中市政府
阆府办发〔〕号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贫困家庭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后,仍然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根据贫困家庭或学生实际困难状况和基金支付能力酌情确定,每户每年至0元之间,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限标准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学生
“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核--公示—县级主管部门审定--拨付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财政厅教育厅阆中市政府
阆府办发〔〕号
阆中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1、幼儿教育阶段。从年春季学期起将幼儿保教费减免面由10%提高至20%,减免标准为元/生.年。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全部纳入“三儿”资助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费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2、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属于寄宿生的必须纳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元/生.年,初中元/生.年。
3、普通高中阶段。从年秋季学期起,免除两类四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生学杂费:一类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类是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我市就读的上述两类四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全部纳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范围,普高免学费按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国家助学金享受最高档次标准,为2元/生.年。此外,在免除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的总名额内,优先将普通高中学生中的城乡孤儿、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农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纳入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4、中职教育阶段。从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元的生活补助(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在我市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必须享受中职助学金,标准为元/生.年,中职助学金由学生学籍地负责资助,生活补助由学生户籍地负责资助。
5、本专科教育阶段。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元(学费资助元、生活补助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由学生户籍地县(市、区)负责资助。
6、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7至9月,凡户籍在阆中市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到阆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元,在校读书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7、阆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入学、招生优惠政策
(1)、适龄三残儿童入学优惠政策:1.入学要求:凡年满6周岁具有一定就学能力的三残儿童(指视残、听残或语残、智残)均应入学,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缓入学。除轻度残疾的应在户籍或居住地学校就近免试随班就读外,中度、重度残疾的应到阆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2.对象范围:在阆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3.优惠政策:免课本费、免学费、免作业本费、免住宿费、免生活费,实现全免费入学;按住地到学校远近发放交通费补助人均元。学校还每年免费向学生发放服装2套(春、秋各1套);免费提供全套床上用品。4.办理程序:家长送残障孩子及持孩子户口簿和残疾证,到阆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办理。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1.优惠政策:依据《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81号)文件,实施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拿出招生计划的1%帮扶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分”。2.办理程序:学生或家长在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并填写《阆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市级及以上示范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审批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审核→市教科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办理。
n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