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法规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年春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将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权限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阆中市行政辖区内,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驻阆中市行政辖区内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师范专业类毕业生(须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函授、电大、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生,本次不能以成人教育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4.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5.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现场确认点设在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届时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审查)
6.高校教师资格请向四川省教育厅申请。
7.四川省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在年下半年,春季不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流程
我市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申请人员网络报名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络报名
所有申请人请于年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北京一般治疗白癜风要多少钱北京中科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