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和南充市检察机关推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兴家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在认真学习领会两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和我院具体情况,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形成了《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兴家强调:
一要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护航发展责任担当。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也是阆中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争创南充经济副中心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义不容辞。全院要认真贯彻省委、南充市委、阆中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完善办案机制,增强执法办案综合效果。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建立健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逐案走访涉案企业、办案效果评估、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机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强化涉企案件办案期限监督,优化办案方式,增强办案综合效果,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要强化司法保护,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两法衔接”、监督立案、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生产经营权、物权、债权等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四要畅通联络机制,大力强化检企服务工作。要加强与四川阆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阆中市工商联及有关商会、行业协会等沟通衔接,畅通检察服务平台、群众家门口检察院信息平台,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精准开展服务保障,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规范运行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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