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随着国家社保体制的不断完善,老百姓对于缴纳社保的态度逐渐变的更加积极主动。为方便参保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阆中农商银行面向广大客户推出了:
开办个体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新参保业务、
开通已参保个体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代收业务、
开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代收业务等便民类中间业务。
“开办个体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新参保业务”是指:阆中农商银行办理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以下简称“个体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新参保业务(以下简称“新参保”),该业务是指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体人员到我行参加该保险并缴费。
新参保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柜面申请办理。
新参保业务仅限于阆中农商银行已开通社保代收业务的22个机构开办此业务,具体机构见附表一《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收社保机构表》。
附表一
(详情请到各机构营业网点咨询,实际情况请以各营业网点为准)
因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标准一般每年7月份才能确定,所以社保代收业务一般也只能在每年7月份后办理。
新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从40%到%共7个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基数标准进行参保。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标准每年调整一次,即每年的缴费标准可能不相同。
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标准见下图附表二《南充市年度个体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标准参照表》。
附表二
(详情请到各机构营业网点咨询,实际情况请以各营业网点为准)
“开通已参保个体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代收业务”是指:开通以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身份参保,已在社保局办理了参保登记,办理了缴费登记手续的个人缴费人(以下简称:已参保个体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经由阆中农商银行代收的业务。
本业务仅限于已开通社保代收业务的22个机构开办,具体机构见上图附件一《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收社保机构表》。
已参保个体人员到我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只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与本人社保编号(社保卡),选择缴费的标准,就能在阆中农商银行已开通业务的机构营业柜台进行缴费了,可缴费机构所在地基本涵盖了阆中市城区与阆中市各大中心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开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代收业务是指:凡在阆中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续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镇补充医疗保险费,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医保证,即可到阆中农商银行指定机构办理代收缴费业务(以下简称:医保代收业务)。最大范围的为广大客户提供缴费上的便捷。
医保代收业务暂时只在阆中市城区机构营业网点开通办理,具体机构见附表三《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城镇职工医保机构表》。
(详情请到各机构营业网点咨询,实际情况请以各营业网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