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第二批阆中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阆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
在各单位和个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评审组专家对申报人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6人)。现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阆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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