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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拟表彰阆中9个单位及17位个人

关于南充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市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蒲跃等名同志为南充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等99个集体为南充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彭海军等30名同志为南充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等30个集体为南充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6日至4月12日。对南充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南充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网站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南充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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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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