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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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阆中讯:近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监管所根据线索对阆中市滨江路某医疗门诊部进行检查,发现该门诊部在其网站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经调查,该医疗门诊部负责人陈某于年4月委托他人设立门诊部网站,编造网上咨询、好评人数,并在未经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以“医院——医院”、“阆中医院”、“零担心精准治疗瓦解病灶”等内容进行宣传。其宣传内容中含有表示功效、治愈率、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据陈某陈述,该网站上宣传医院网站上复制并转贴过来的。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广告用语的禁止性和医疗广告相关规定。
同时,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门诊部曾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被给予了两次行政处罚,其再次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二)》第七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移送标准。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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