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该批复文件的落款日期为:年4月11日,由市国土局发布。目前可以通过阆中市政府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到,我们将其主要内容摘编如下:
阆中市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同意将阆中市江南街道鹤长村5、11组,阆南桥社区3组,奎星楼社区7、8组27.公顷集体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本批次批准转为的建设用地和上述农村集体原有的建设用地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32.公顷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作为阆中市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
阆中市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同意将阆中市江南镇鹤长村5组,奎星楼社区7、8、9、10、16组,前锋社区4、5、6组,眉山社区11组,金银观社区11、12组,;七里街道凌家坝社区3、4、5组,大堰社区4组,河口社区1组,鲜于社区4、5、6组24.公顷农用集体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本批次批准转为的建设用地和上述农村集体原有的建设用地4.公顷,合计29.公顷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同意将6.公顷国有农用地(均为园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上批准土地36.公顷,作为阆中市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
(详细的征地明细如下,可点击放大)
该批复也同时指出,我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妥善安置被征地居民,确保被征地拆迁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征地范围有你的家吗?或者你对此次征地有自己的看法,请在留言区表达出你的观点,让我们大家为建设更好的阆中一起努力!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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