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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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阆中讯:从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将开始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说,今后,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城里人”和“农村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和报销标准将保持一致。整合之后,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将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个统一”。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
根据《意见》,此次统一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和农村居民。在以前,城乡身份不同,只能在不同制度中参保,这也导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学生等流动群体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情况,而在以后这种重复参保的情况就可以避免。
年起全省逐步统一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并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不再有“城里人”“农村人”差别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待遇有什么变化?哪些人会从中受益?在年12月底,我省各市(州)制定出台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政策措施,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合理确定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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